利自然而然骂了声“可恶”。
得加快脚步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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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若无其事地别过脸,尽量不让看到他的人留印象。
“以我的立场或许没有资格这么说,但对犯人过度同,或是反过来主张严刑峻法,那么社会就扭曲了。在一个健全的社会、健全的法院里,罪与罚必须是同等的。”
算了。
相较之,自己又如何?痛恨仇人,怨自己为人世不够圆,还在躲警察。在监狱里过了八年,来到外面还要受到这待遇。五代说得对,认真老实的自己真的好吃亏。
几分钟便跑了商店街,利条件反般地回看,不见警察的影,反而是人行上来往的行人对他投以奇怪的目光。
突然好想吐,觉才刚吃肚的便当还没消化就要逆了。利背靠着旁边的大楼,仰起。时间接近正午,低垂厚重的灰云透淡淡的光。望着这片光景,呕吐之意渐渐消退。
死远岛惠的三云、城之和上崎所受的伤几近于零,与他们的罪孽重相比,受到的罚实在太轻。若照五代的说法,这三个人应该受的正当罚唯有一死。
利小跑着离开那里。万一接到通报的巡逻警察来盘问,形势对自己不利。他无故旷工,更重要的是,现在正在假释中。这样一个人去绳和刀,任何一个警察都会加
以警告。
也许有人会斥之为歪理,但在利心中却是一句很新鲜的话。他也认为法律之的平等应该是这样的。
利本来信法院会对被告的行为以对等的惩罚,所以想法与他的观完全颠倒。
走在人行上的行人有普通的生活,普通的目的,所以可以毫无戒心,悠然走在路上。
,也有像我这样一时失误的。可是呢,要是你所受的刑罚没有相应的反馈,那就叫作徒劳。”
不光是捆包用的绳索和刀,而且自己的外貌恐怕也令人起疑吧,谁也不能保证起了疑心的店员不会直接去报警。这里是商店街,附近应该也有派所。
利短短吁了一气,说服自己。这些类似恐怖分的行为也只要忍耐三天。三天一过,利就能回去过平稳的日了。
他小跑着逃离。明知实际上并没有人在追捕自己,脚步却越来越快。明知一跑更加令人起疑,却不敢停脚步。简直像逃犯一样。不,等警方循着三云和城之的关系查到自己,整件事立刻就会败。
利再度被焦躁驱赶着思索时,他觉到背后充满恶意的视线。朝视线的方向看去,杂货店的女店员仍旧自店对利投以怀疑的目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