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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还好速效救心蛮的。苟住了命,然后恰了俩礼拜中药就缓了过来。
我想的很好——我以后可以去找一个平凡、清闲的工作,每个月只要两千块的工资就够了。因为我晚上还可以写小说,这样收就是翻倍的。在我们这三四线小城市里,就足以养活自己了,还能过得很好。
每天午五半上班,凌晨两班,偶尔能加班到三多。而在那之前我晚上甚至没有晚睡超过十二。每天晚上八九吃饭,吃的大锅饭一天一换,共有三来回换,特是薛定谔的——仿佛能吃到味,但又仿佛没有。菜虽然每人一碗,馒倒是饱,但我饭量小,也只能吃半个。我最喜吃的是一冬瓜炖,虽然里面全是冬瓜几乎找不到,但至少汤很好喝。
那时我的腰只有一尺八,男能买到的最瘦的也太过宽松。没有能用的腰带,以至于我要把腰带拆来、剪短之后再装回去。
那时候,我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千五,而包间一晚就要一千八百八。了一半个月,见识了千奇百怪的人,也明白了生活不易。拿了两千四,就开学了。
那时虽然生活很忙,但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。我有很多朋友,也有着可的女朋友。我和当地报社也打好了关系,老师们都很喜我。看着存款越来越多——虽然中途写《献给王的礼赞》时,有一段时间因为天天熬夜写书到五,然后九就得起床上课,导致了心绞痛。《致四千年后》开的猝死验就是亲经历。
直到快毕业时,工厂实习。是的,很多人以为我是哲学系或者传播学专业毕业的,但我其实是工科的。我学的是电气自动化。
我当时很兴。但那时的我并没有将写作当我未来人生的目标。
我们一伙人坐着晃晃悠悠的大车,坐了快两个小时的车才来到了这郊区里的工厂。我原本想象中的工厂,应该是那忙碌的线。所有人在自己的位置上,各司其职。能够放弃思考,专心工作。就像是当服务员一样,能够给疲劳的大脑放松。
上学的时候,我去学校的茶店里打过工,也去咖啡厅当过服务员。然后我开始创作银之血……或许我的确有这方面的才能,我第一个月的稿费就有一千八。
业之后,去夜总会穿着廉价的西装当前台。天天挂着笑脸在门鞠躬,脱而说着无比的“晚上好迎光临”。在客人少的时候,也会当服务员去打扫包间、倒垃圾。
后来,我的稿费越来越。大三时收就已经能稳定破万,在学校里面也了名,当了新闻的。但那时我也仍然没有放弃找个工作的想法,而且想法愈发宽松“我随便找个工作就好了”。